江蘇高新企業資訊
泰州市科技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補申報兌現的條件流程材料
泰州市30萬、高港區13萬、海陵區20萬、姜堰區30萬、靖江市最高200萬、泰興市最高30萬、興化市最高12萬。以上這些都是泰州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相關獎補金額。如何申報這些獎補?如何申報認定為泰州市高企?以下小編整理匯編的關于泰州市的高企政策匯集可供各位參考。如需了解最新動態可咨詢江蘇政策專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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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泰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獎勵補貼及高企認定申報補助
1、泰州市
對新確認的市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首次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及新認定的省農業科技型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到期重新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
2、高港區
對納入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盲庫(省級后備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3萬元。對申報并獲批為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在市級獎勵基礎上再獎勵10萬元。
3、海陵區
對新認定以及到期重新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4、姜堰區
對新認定的市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首次列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到期重新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
5、靖江市
加快高新技術企業集群培育,對當年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對當年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對經認定的省級及以上高新技術產品每項給予1萬元獎勵;大力培育核心技術領先、集成創新能力強、引領產業發展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對當年入選省、泰州市創新型領軍企業,根據該企業上年度研發經費的10%給予補助,最高200萬元。
6、泰興市
①對進入省、泰州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當年研發費用的10%給予獎勵,最高3萬元。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開展國際科技合作項目或建立海外研發機構并經有權部門認定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
②鼓勵企業使用或租賃共享服務平臺入網儀器開展研發活動,按企業使用或租賃全年費用的30%(高新技術企業和列入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按全年費用的50%)給予獎勵,最高30萬元。
7、興化市
對首次被認定為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分別按國家(含三部委認定)12萬元、省級2萬元給予獎勵,對重新認定為國家的按首次獎勵額的50%給予獎勵。獲批省級以上重點新產品、高新技術產品、自主創新產品,分別按國家2萬元、省級1萬元給予獎勵。
二、泰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歷經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法,獲取對其主要商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用途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商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用途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附和如下要求:
1、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近期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我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商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三、泰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3.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科技成果轉化、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等相關材料;
4.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相關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材料;
5.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8.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二)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審查認定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第十三條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第十四條對于涉密企業,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在確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認定工作程序組織認定。
四、泰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
1.總目錄。
2.企業信用承諾書(企業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并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4.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
5.知識產權相關材料:
(1)企業獲得的授權知識產權證書及最近一次繳費證明,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
(2)通過受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
(3)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需提供其他權屬人同意該企業使用本知識產權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聲明,所有權屬人需加蓋公章;
(4)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如專利的摘要等);
(5)參與制定標準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
6.科研項目立項證明相關材料(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
7.科技成果轉化相關材料:
(1)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下同);
(2)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
8.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如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規章制度、研發機構建設及科研條件、產學研合作協議、科技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開放式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情況、科技人員培訓、人才引進、績效考核獎勵制度等)。
9.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10.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明細、企業職工人數情況表和上年度年末社保繳納人數證明材料(只需匯總數)。
11.經具有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及財務會計報告不一致的,須提供文字說明。
12.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與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不一致的,以及財務會計報告中主要財務數據當年末與次年初不一致的,須提供文字說明。對財務會計報告出具的鑒證報告格式應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有關規定。
13.通過稅收征管信息系統打印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基礎信息表、主表及應填報的所有附表)。按照《關于簡化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有關措施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8號)有關規定免填部分表單的企業,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
14.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全年月職工平均人數、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及執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中介機構聲明(由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參與企業財務會計報告鑒證的中介機構需提供營業執照。
以上材料須原件掃描上傳至“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紙質申報材料使用復印件裝訂。